真实性:评级机构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障信用评级的信息充足且来源可靠,并遵循合理的评级方法和评级程序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
独立性:评级机构及其内部评级人员和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级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独立做出评判,不受评级对象及其外部因素的影响。
客观性:评级人员应依据评级对象的客观信息进行评级,并按合理、规范的程序审定评级结果。
公正性:评级人员在评级过程中应该做到公正、不带任何偏见,根据所获取的信息资料,运用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做出公正、公平的评级。
稳健性(审慎性):评级人员在评级分析和做出判断的过程中应秉承审慎态度,特别是对定性指标的分析和判断时要坚持审慎性原则。
一致性:信用级别作为信用风险的衡量标准,对各种风险的度量应在一定程度上可比较,同时要求采用的数据、指标、计算口径以及评级标准等要前后一致。
前瞻性:评级人员在运用评级方法和模型进行评级时要对评级对象的综合信用素质做出前瞻性的预判。